“第11条”公约… 谁动了你的隐私?

【文章作者】: 暗黑破坏猫 【撰写时间】: 11:51 pm

两天, 中国出台了一个《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很多博客服务提供商, 比如新浪, 网易, 搜狐, 腾讯, 都签署了这份公约... 意识就是说, 如果你写博客, 那么就要自觉遵守这些条例.

问, 什么是博客? 是哪个傻逼制定的这个公约? 你在制定之前, 是不是先弄明白什么叫博客????? 压根就没有这个词儿, 至少, 目前BLOG的中文名称尚未定论. 我发现中国好像形成了一个习惯, 把什么都弄成"客", 黑客, 播客, 博客, 嫖客, 还有自创的"红客"...

过看到这个名字, 我也欣慰很多, 因为显然这公约不是给我看的了. 因为... 我不是博客!

许是写成博客, 是为了更好的表达. 我这样找茬可能有点不地道了... 是的, 我承认我是在找茬. 我就是看这种所谓的条款不过!

上看到KESO的《被"自律"的博客》, 非常赞同. 就像KESO日志里面所说的, 这个公约除了11条以外, 都是废话. 核心点就是11条, 提倡实名制实施. 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实名制到底是什么?? KESO的日志里面说的很清楚:

说实在的,我搞不懂让这些BSP搜集用户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做什么?是希望再增加一个泄露个人隐私的通道?还是为了满足秋后算账或打击报复之需?所谓自律,照我理解,应该是服务商宣誓自我约束,并请公众予以监督。但用户的注册信息应该包括什么,似乎跟自律无关,倒是明显透露出“律”网民的企图,颇有深意。

在什么都他妈的实名, 甚至连交费, 没身份证都不行. 那些"暴力博客"会配合你的傻逼实名制吗? 连我这种"非专业"的都不会, 他们会告诉你他们住哪儿, 叫什么, 快去抓他们???? 发明实名制的人可以说要多二逼有多二逼. 配合注册实名制的, 不是心底纯洁, 不像我这样"胡思乱想"的人, 就是对自己隐私根本不当回事的人, 或者就是脑子已经被9年义务洗的干干净净的"良民". 你实名谁去? 有个屁用啊???

说别的了... 这篇日志肯定又会引来部分自认为"爱国"白痴的骂街... 他们这些"爱国"人士骂街尤其厉害. 所以我很怕... 千万别骂我... 你可以参考参考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有谁在中国的学校或者什么地方看到过这个?), 再看看中国各地出现的各种现象, 然后问问自己, What's ur love??? The Country? or The ruling party?

写到这了... 免得让人以为我思想政治有问题. 呵呵...

------ by: 正在调整生物钟的妖精
标签: 评论, 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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