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007
“第11条”公约… 谁动了你的隐私?
前两天, 中国出台了一个《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很多博客服务提供商, 比如新浪, 网易, 搜狐, 腾讯, 都签署了这份公约... 意识就是说, 如果你写博客, 那么就要自觉遵守这些条例.
请问, 什么是博客? 是哪个傻逼制定的这个公约? 你在制定之前, 是不是先弄明白什么叫博客????? 压根就没有这个词儿, 至少, 目前BLOG的中文名称尚未定论. 我发现中国好像形成了一个习惯, 把什么都弄成"客", 黑客, 播客, 博客, 嫖客, 还有自创的"红客"...
不过看到这个名字, 我也欣慰很多, 因为显然这公约不是给我看的了. 因为... 我不是博客!
或许是写成博客, 是为了更好的表达. 我这样找茬可能有点不地道了... 是的, 我承认我是在找茬. 我就是看这种所谓的条款不过!
早上看到KESO的《被"自律"的博客》, 非常赞同. 就像KESO日志里面所说的, 这个公约除了11条以外, 都是废话. 核心点就是11条, 提倡实名制实施. 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实名制到底是什么?? KESO的日志里面说的很清楚:
说实在的,我搞不懂让这些BSP搜集用户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做什么?是希望再增加一个泄露个人隐私的通道?还是为了满足秋后算账或打击报复之需?所谓自律,照我理解,应该是服务商宣誓自我约束,并请公众予以监督。但用户的注册信息应该包括什么,似乎跟自律无关,倒是明显透露出“律”网民的企图,颇有深意。
现在什么都他妈的实名, 甚至连交费, 没身份证都不行. 那些"暴力博客"会配合你的傻逼实名制吗? 连我这种"非专业"的都不会, 他们会告诉你他们住哪儿, 叫什么, 快去抓他们???? 发明实名制的人可以说要多二逼有多二逼. 配合注册实名制的, 不是心底纯洁, 不像我这样"胡思乱想"的人, 就是对自己隐私根本不当回事的人, 或者就是脑子已经被9年义务洗的干干净净的"良民". 你实名谁去? 有个屁用啊???
不说别的了... 这篇日志肯定又会引来部分自认为"爱国"白痴的骂街... 他们这些"爱国"人士骂街尤其厉害. 所以我很怕... 千万别骂我... 你可以参考参考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有谁在中国的学校或者什么地方看到过这个?), 再看看中国各地出现的各种现象, 然后问问自己, What's ur love??? The Country? or The ruling party?
就写到这了... 免得让人以为我思想政治有问题.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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